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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04月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通知(一)
2014-04-04 06:52:5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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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广东农垦机务学校,1984年开始举办大专学历教育,2000年转制为职业技术学院。半个多世纪以来,学院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了4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9千余人。2012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目前呈现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主校区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东校区位于广州奥林匹克中心附近,北校区位于广州增城市。学院目前共有62个专业(方向),设有热作系、管理系、商务系、财经系、艺术系、外语系、计算机系、机电系、国际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及培训机构,拥有热带作物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通信技术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学院同时是农业部华南农垦培训中心。

目前,学院正在实施质量主导战略,以示范性院校建设为抓手,努力朝着“省内一流、全国知名、东南亚有影响,具有南亚热带产业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迈进。

为推进我院教育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4个,计18人。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及其他专技岗位,所需专业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业管理、法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教育史、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会计学、心理学、教育学、畜牧学、兽医学、电子类、通信类等。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等级 岗位所需专业 岗位所需专业代码 学历、学位 职称 人数 具体条件和要求 备注
1 学院办公室 专技岗位 B12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教育学 0401 硕士研究生   1 非应届生须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外事工作。 应届或往届
2 党委办公室 管理岗位 B1301 九级职员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0501、0503 硕士研究生   1 中共党员,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使用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30岁以下;有从事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 应届或往届
3 财务处 会计 B16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会计学 120201 硕士研究生   1 本科和研究生均为会计学专业。 限应届毕业生
4 审计科  专技岗位 B17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会计学 120201 硕士研究生   1 本科专业为会计或审计。 限应届毕业生     
5 学生工作处 辅导员 B22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   5 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验优先(录用后分配到各系部)。 限应届毕业生
6 学生工作处 心理咨询 B2202 专业技术十一级 心理学 0402 硕士研究生   1 中共党员;担任过校级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限应届毕业生
7 机电系 专任教师 B07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 1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应届或往届
8 热作系 实验员 B02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畜牧学或兽医学 0905、0906 硕士研究生   1 有企业经历者优先。 限应届毕业生
9 管理系 专任教师 B04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管理类 12 硕士研究生   1 本科专业为物业管理相关专业,能够承担《任楼宇智能化技术》或《物业信息化管理》或《物业设备基础》等课程。 限应届毕业生
10 管理系 专任教师 B0402 专业技术十一级 法学 03010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 1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应届或往届
11 基础部 专任教师 B11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硕士研究生   1 本科和研究生均为体育类专业;具有田径、篮球等项目的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 应届或往届
12 基础部 专任教师 B1102 专业技术十一级 教育史 040103 硕士研究生   1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应届或往届
13 计算机系 专任教师 B06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 1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应届或往届
14 计算机系 专技岗位 B0602 专业技术十一级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 1 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单片机应用系统设计开发能力;具有数据库信息系统开发应用能力。 应届或往届
合计 18
投诉电话:020-85230036、85230142。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以及学院有关薪酬待遇的规定。

    *招聘范围

1、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2、国(境)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专任教师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课程建设工作);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中的具体条件。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登录网址(http://211.66.88.6/rczp/),注册帐号、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须含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报名表等附件),并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

    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登陆学院人才招聘网查询初审结果情况。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手写)原件一份;(6)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不同岗位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各岗位的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会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1、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说课、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说课: 80分以上合格。根据说课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80分以上合格。面试由试讲和现场提问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实验员岗位

采取实操、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实操: 80分以上合格。根据实操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8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60%,80分以上为合格。

3、辅导员岗位

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岗位技能测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由我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分组测试。60分以上合格,在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综合面试: 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4、管理岗位、其他专技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计算: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员。候选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体检时必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可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由学院对候选人员(体检合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如候选人考察不合格,则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对递补候选人选进行考察,若某岗位符合候选资格的人员考察无合格者,则该岗位放弃招聘。

   (六)确

Tags:广东 高校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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