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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4-11 20:54: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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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教师

二、招聘名额: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含40)以下;

3、从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及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实践经验者优先;

4热爱职教事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仪表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四、招聘方式:单位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414--42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2)其他报名方式:电子简历发至邮箱hbjxlxm@163.com或现场报名,地址: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行政办公楼楼313室,石家庄市东岗路31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前,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确认。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含试讲)相结合,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总成绩。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应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45159:00—11:00(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14520日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httpwww.hbcjxx.com  )发布,并且张贴公示。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46169:00,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面试(含试讲)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教学教法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能力等要素。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张贴和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拟聘名单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工资按照河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到校或电话咨询,学校网址:http://www.hbcjxx.com

联系人:卢老师(0311-8525172013582028631);李老师(0311-8525170113933867691),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311-85251708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201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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