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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办法详见《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华大人〔2012〕14号) (四)优秀博士(后) 1.毕业于海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后)。 2.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作者或省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以上获奖者(含来校报到后获奖者)。 3.理工类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在国际顶尖刊物发表过高水平文章,或在SCI发表4篇文章其中一区1篇(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应在SCI发表5篇文章其中一区3篇),人文社科类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在学校一类期刊发表文章2篇。 4.在学科领域取得其他突出成果的。
华侨大学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1.安家费、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
人员类型 |
安家补贴(万元,税前)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小计 |
安家费 |
住房补贴 |
工科 |
理科 |
文科 |
正高 |
23-30 |
7-10 |
16-20 |
10-20 |
7-15 |
5-10 |
博士且副高 |
18 |
6 |
12 |
7 |
5 |
3 |
博士(后) |
13 |
5 |
8 |
4 |
3 |
2 |
优秀博士(后) |
20+ |
7+ |
16+ |
10+ |
7+ |
5+ |
安家费采取一次性支付形式;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科研启动费需在来校报到半年内以项目方式申请,并在三年之内结题;在海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留学2年以上的,在享受相应引进待遇的同时,可追加科研启动费和住房补贴各1至10万元;优秀博士待遇可视具体情况在基础待遇上再行追加。 2.工资与津贴按照所聘岗位标准执行。 3.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师资或优秀博士(后)的配偶可视情况推荐工作。子女就读中、小学的,由校工会与用人单位负责联系相应学校就读。其中,人事关系进入厦门且符合厦门市重点人才或者引进人才的,由校办、校工会与用人单位按照当地人事、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协调。 4.其他:学校为来校面试的博士应聘者报销单程路费(机票按7折以内报销),并提供三天免费住宿。待学校录用后,可再报销面试回程及来校报到的路费及托运费等。
应聘程序
1.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材料,请应聘者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或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进入“教学科研人员招聘”版块进入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步骤如下: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提交申请。 2.学院考核 (1)学院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面试。 (2)面试:分为教学试讲和学术答辩两个环节。 教学试讲环节:应聘者试讲拟承担的本科课程的某个章节。
学术答辩环节:应聘者介绍代表性学术成果,同时汇报自己跟踪学术前沿情况及未来三年研究计划,面试考核小组提问。 面试考核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或集体评议提出聘用与否的意见。 3. 心理测试和体检。 4.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引进的,上报学校人才小组审核小组审批。 5. 人事处通知学校审批同意的应聘者签订协议。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370、22692546 传真:0595-22692875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2021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qu.edu.cn(用于登记求职信息、提交应聘简历) E-Mail:hqursc@126.com(用于解答招聘问题,不受理求职简历)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