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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人员。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且具备《一览表》列出的其他招聘条件;
6、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试讲、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学院完成。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FLZYR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单位及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徐兴权邓洪电话:023-72806355,72806377;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学院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在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有关证件(2012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交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报名表,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1、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
(1)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100分,共200分。
公共科目方式及内容:闭卷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方式及内容:教师岗位为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指定专业教材课程,试讲时间45分钟;辅导员岗位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大学生管理知识。
(2)时间、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拟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接受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及评委面试答辩,时间10分钟。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未达到120分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