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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工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1)。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留用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8名。具体岗位见《成都工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工业学院网站(以下简称学院网站,http://www.cdtu.edu.cn/rsgz)。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陆学院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学院同批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全程信息均在学院网站反馈报考者,报考者须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便及时查询成绩和考录状态。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9:00至2012年12月23日16:00止。
3.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3,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30-50K的JPG格式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院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学院面试资格审查、复核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将本人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报至学院人事处,由学院统一委托第三方有关高校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认定。
(二)缴费及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9:00至15:3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到学院人事处(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行政楼204室,下同)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2年12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工业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8日15:30前凭缴费收据到学院计财处(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行政楼210室,下同)确认退款。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公布岗位调减情况后,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26日10:00至2012年12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日期为2012年12月29日上午10:00(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驾驶证,下同)于指定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各拟聘岗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考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应用知识的能力。笔试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1-2。
3.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1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4日16:00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月5日16:00前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12月2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学院人事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确定为入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请在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书(有学历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
(6)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缴费
面试资格审查当日,通过审查的报考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学院计财处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4.面试时间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包含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应聘岗位编码为201202、201204、201205、201208、201209、201210、201211、201217、201218、201219岗位的报考者,面试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余应聘岗位的报考者面试第一阶段为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第二阶段均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结构化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原则如下:
面试成绩=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1)试讲
报考者须按要求在试讲前向考官组提供教案。考核重点为: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试讲题目于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岗位面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