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优化师资力量。根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需求,拟招聘兼职教师若干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优先聘用。
4.应聘者一经录用,根据学院兼职教师授课课酬标准按实际授课学时数发放课时费,具体标准(税前)如下: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特殊技能,为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传承人,标准为150元/学时。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传承人,标准为120元/学时。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技能等级,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传承人,标准为100元/学时。
(4)具有初级职称或高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级工技能等级,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3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管理、技术人员,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传承人,标准为80元/学时。
(5)其他符合学院需求的外聘教师,标准为70元/学时。
(6)每一等级中符合任一条件、且专业(方向)与所教授专业课程相关,提供佐证材料,按照相应等级核算课时费。
(7)学院统一为兼职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兼职教师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院不承担其社会保险及校内教职工其他待遇。
5.简历投递于2月23日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岗位需求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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