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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高层人才招聘对象:
1、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2、5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3、5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4、5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5、45岁以下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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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部) |
需求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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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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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技术、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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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木工程与建筑系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学与室内设计、
风景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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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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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
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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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学系 |
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企业管理(营销管理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三,薪酬福利:
1、薪酬:学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年薪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院内津贴、年终绩效奖等。具体待遇面谈。
2、福利:学院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妇女节礼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学院为新进教职工提供过渡房(两人间公寓),其中副处级和副高及以上提供单间。
4、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院集体户。
5、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学院根据引进不同人才层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折扣、校内过渡住房(单间公寓)或校外过渡房租金补贴、科研启动费与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来院面试往返路费报销等。协商安置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由异地转入厦门地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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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
安家费 |
购房
补贴 |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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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
面议 |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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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
理工科50-80万元
文科15-20万元 |
15万元 |
28万元 |
2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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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博士学位的
教授 |
理工科30-50万元
文科10-15万元 |
12万元 |
23万元 |
18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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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 |
理工科10-30万元
文科6-10万元 |
7万元 |
15万元 |
1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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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理工科6-20万元
文科4-6万元 |
3万元 |
8万元 |
800元/月 |
备注
①科研启动费含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硬件部分支出不应低于80%。
②校外租房租金补贴需为已婚家庭户方能享受。
③已享受校内免费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校外租房租金补贴。
④购房补贴为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次性领取。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1021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22
请将以上完整材料邮寄至我院。
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0日
应届生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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