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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执行。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备用。
(一)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根据学校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通知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和电话两种方式同时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有弃权者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考核组成员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考官不少于7人,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用人部门专家及校外专家组成。计分计时员1人,由用人部门安排担任;监督人员1人,由学校纪委干部担任。
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课的试讲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博士的面试考核工作由学校引进人才专家考核组负责。引进人才专家考核组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科技处、研究生处和用人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重点考核拟引进人才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八、考核和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参考依据。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九、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考核、体检都合格者报学校审批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民族学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
公示后学校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省人社厅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指导与监督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恩施州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北民族学院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
邮编:445000
联系人:李正华 段玮 袁久慈
电话:0718-8437559
学校网站:http://www.hbmy.edu.cn
人事处邮箱:rscrc@126.com
校长信箱:president_hbmy@126.com
附:《湖北民族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湖北民族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北民族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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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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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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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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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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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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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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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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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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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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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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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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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本科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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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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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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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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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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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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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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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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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阶段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论文名称(作者排序、刊物、时间、出版社、书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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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研究生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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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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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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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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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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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阶段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论文名称(作者排序、刊物、时间、出版社、书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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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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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配偶基本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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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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