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我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强校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校工作,为加快我校强校建设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
和沟通能力。
3.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4.应聘人员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6.“硕士及以上”要求的招聘岗位,如有博士和硕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同时报名,优先录用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8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rscrsk1133@126.com;或者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南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5)博士学历应聘者需认真制作要发送或邮寄的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26日;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几点说明:①资格审查通过的,准备现场确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②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无需现场确认,按照具体通知时间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提供所要求的确认材料。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来源:91考试网2年4月3日9:00~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市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行知楼1133室)
3.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