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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一)
2013-03-26 08:05:5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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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年龄原则要求35周岁以下,京籍户口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校网(http://www.dky.bjedu.cn/)/右上角“人才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应聘报名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反映情况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809@126.com(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毕业院校+姓名+专业”,人事处不接收纸质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2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学校人事处和设岗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由设岗单位将考试和考核的具体安排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面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与考核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和设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等。
面试、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应聘者的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和科研能力等,由设岗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学校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学校人才引进专家评议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选,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公示7天,如无异议或虽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报校长办公会通过,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或体检须提前说明,征得组织者同意后,可单独组织考试或体检。
(三)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适人选,将在下次公开招聘时一并公布。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10-87220456
邮箱:renshichu8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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