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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04月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招聘人员公告(一)
2013-04-11 12:37: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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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2010年3月改制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海珠校区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客村立交桥旁;花都校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天马河东面。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秉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数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现设有教育学院、中文系、外语系、政法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思政部、成人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机构和教育科学研究所、邓小平理论与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设有17个本科和5个专科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现制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现将招聘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的岗位、人数、应聘基本条件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拟招聘教职人员91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止于如下时间:

(1)辅导员及教辅人员、行政人员截止至2013年4月25日;

(2)教师截止至2013年5月30日;

(3)学术带头人截止至2013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仔细对照《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电子邮箱:rsk@gdei.edu.cn,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人事调配科(邮编:510303)

联系电话:020-34113286,联系人:吴老师,郑老师。

3、报名材料:根据不同身份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毕业生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所有材料均为A4规格复印件)。海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应聘学术带头人及其他人员:提供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海外学者还须提供中、英文履历及2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形式 
    1、一般教师、实验员、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含实操)、答辩和考核,实行百分制。 
    (1)资格审查:由招聘部门和学院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核对应聘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确定试讲人员,由招聘部门统一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 
    (2)专业考核:由应聘人员对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做30分钟的试讲。试讲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实验系列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是实验室操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后,招聘部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进行问题测试,应聘人员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3)组织考察:根据试讲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后,由招聘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试讲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及考核,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4)审核: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职数和招聘条件对各招聘部门提交的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将提交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确定公示名单。

2、学术带头人 
    招聘形式为面谈和作学术报告。

(1)初选:招聘部门及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引进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

(2)面谈:拟聘人选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带头人工作计划,并就本专业学科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3)学术讲座:为本专业师生作一次学术报告,题目自选。时间约1.5小时。

(4)综合测评及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后,由招聘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引进人选进行综合测评及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科研业绩、实践经验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及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处。

(5)审批: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对招聘部门提交的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提请学院引进人才工作组讨论,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3、辅导员、行政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招聘形式为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1)资格审查:根据任职资格及要求,由人力资源处及招聘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并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将获准参加笔试。

(2)笔试或专业测试:辅导员、行政人员由学院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所应聘岗位的业务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教辅人员招聘由各招聘部门负责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岗位工作能力,具体测试形式由各招聘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岗位要求等情况确定。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学院招聘工作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的面试的人选。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3)面试:由学院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面试。应聘者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演讲,时间为5分钟左右。演讲内容主要是如实地介绍自己学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综合表现),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演讲完毕,应聘者还应就考评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即席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答辩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对岗位职责的理解以及处理工作问题和应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

各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组织考察:考评组对拟聘人选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5)审批:考察合格者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拟聘人选统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本年度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10日之前按期取得博士或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逾期者则取消此次公开招聘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及有关规定

(一)公开招聘的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及行政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公开招聘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待遇按照我院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在分管人事的院长领导下由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实施。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及分管人事的院领导和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处、纪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具体招聘部门的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审定及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选。

各招聘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教授及相关教研室主任组成,负责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的制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等;

2、确定测试方案及准备测试内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试教、面试方案由各用人部门工作组研制;辅导员及行政人员招聘的笔试、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3、对进入试教、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的综合测评考核及评分。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Tags:广东 高校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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