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北海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其中教师80名,行政管理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地点:北海
五、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相关资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材料及姓名”
2、应聘者需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请将应聘材料一并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3、应聘 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4、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笔试前,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原件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于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符合笔试人员名单。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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