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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
①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惠州学院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惠州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简历。发送邮件报名邮箱:
rsc@hzu.edu.cn。
②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6日
③联系人:首老师;联系电话:0752—2529142
(2)资格审查
①初审
资格初审由惠州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惠州学院人事处将通过惠州学院门户网人才招聘栏公布或电话通知复审(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②复审
考试当天为复审时间,复审提交的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在讲课或测试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
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任教师采用讲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讲课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为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择。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考试以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内容包括岗位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为4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完毕后进行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进行计算,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为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审核及要求
在以上两类人员招聘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在接受审计及纪律审查人员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体检
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我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惠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最后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入户手续。
六、有关说明
1、辅导员招聘相关说明
(1)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正式录用名单公布起10天内与我院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规定时间内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视为自动放弃的,所缺的名额将在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录用。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2)录用人员报到后,一律按辅导员安排岗位进行管理。
(3)本次招聘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分管院领导以及人事处、学生处、纪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面试专家由学院届时随机抽取确定。
2、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相关说明
录用人员报到后,按照惠州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安排岗位级别和聘用事宜。
3、引进的优惠政策按惠州学院现行办法执行。
4、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院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指导下,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惠州学院人事处和学生处分别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七、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广东省及学院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兑现相关待遇。
附件4:《惠州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