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7、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须附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加盖管理单位公章);
8、两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格式见附件2);
9、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暂缓就业毕业生还应另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内公布。
(二)初试(试讲)
资 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可进入初试。各用人单位考核小组组织应聘者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通知。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75分以上为 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初 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 数进入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
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公开招聘专栏),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不通过或本人放弃的,可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复试(成果展示+答辩)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进入复试。人事处组织学校考核小组开展复试。进入复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地点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把自己的作品、论文等业绩成果进行展示并参加答辩。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75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复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拟聘人员
总成绩=初试*50%+复试*50%,总成绩75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组织考察
学校考察组对拟聘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招聘条件要求的CET4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或以上,CET6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或以上。
(三)本公告及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即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指35周岁或以下。
(四)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
附件: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教学科研人员)
教学
单位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条件
|
中国画学院
|
造型基础
专任教师
|
2013003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中国画人物画方向;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4.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具备两年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壁画
专任教师
|
2013004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岩彩画方向;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4.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具备两年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山水画
专任教师
|
2013005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中国画山水画方向;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4.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具备两年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书法篆刻
专任教师
|
2013006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书法篆刻专业;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4.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具备两年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实验艺术系
|
实验艺术
专任教师
|
2013007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设计艺术学专业;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4.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具备两年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油画系
|
油画
专任教师
|
2013008
|
3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油画专业;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并获奖;4.具备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造型基础部
|
艺用透视学
专任教师
|
2013009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绘画类专业;3.创作能力强,作品参加过省厅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并获奖;4.具备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
教学
单位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条件
|
建设艺术设计学院
|
当代艺术设计理论、城市文化与空间批判
专任教师
|
2013010
|
1
|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从事当代设计、艺术理论研究,积极关注”现代性”与当代艺术设计实践、设计文化批评、公共艺术与设计的跨界实验等,能同时承担设计理论与专业设计课程教学;3.有转强的专业综合能力,具备跨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教学履历等方面有成果积累者优先;5.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
建筑学、景观设计、城市设计
专任教师
|
2013011
|
3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建筑学、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设计等相关专业;3.有转强的专业综合能力,具备跨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教学履历等方面有成果积累者优先;5.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
装饰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专任教师
|
2013012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装饰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包括陶瓷、纤维、金属、漆艺设计、染织等)相关专业;3.有转强的专业综合能力,具备跨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教学履历等方面有成果积累者优先;5.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
工业设计学院
|
染织设计基础
专任教师
|
2013013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