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和市教育局同意,我 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专业教师,充实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烹饪专业教师岗位2名(不含海南省市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烹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承担教学岗位正常工作。
(四)具备烹饪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有一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行业任职经历。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hk.lss.gov.cn)、教育局网站(www.hkjy.cn)及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网站等媒体及校务公开栏内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限十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西路)。
4.报名材料:应聘者需填写《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资历证明等,证件 类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的证明。报名材料不退还。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如录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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