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体 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教育系统体检人员的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卫生系统体检人员的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 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替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原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县招聘领导组正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县人社局核发《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正式入编、工资及聘用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全程录相,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5、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葛作民 县委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樊双全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郑景山 县政府副县长
丁 格 县政府副县长
张红宇 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朱千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梁新建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邢建中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平俊 县编办主任
吴东强 县发改局局长
孙泽敏 县教育局局长
崔雨胜 县卫生局局长
张克勤 县公安局局长
韩吉堂 县委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王文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保青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
施。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朱千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人社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
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七、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监察、公安、保密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负责牵头起草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复审,负责命题、考试、阅卷、统计及公布成绩,组织体检和考察,所有公告、公示的发布,下发人员聘用通知书,核定人员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人事手续,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2、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负责教师、医护工作人员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参与考场的布置及考试。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考经费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监察局负责监督整个招聘过程及受理考生的举报。
6、公安局负责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
7、保密局负责考试试题(卷)的保密工作。
八、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359—8536085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8536618转8420
县教育局 0359—8532660
县卫生局 0359—8534802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359—8532363
附件:见下表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教育系统招聘岗位.xls
卫生系统招聘岗位.xls
夏县基层服务表.doc
http://www.sxxiaxian.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14&id=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