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订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一)笔试与面试:
1.笔试的内容主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方向,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水平。
2.面试重点为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用上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中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及学前教育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上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二)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体检资格),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后还需签定《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并签定《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补充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加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应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亲姻缘关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加强招聘工作监督力度。招聘工作接受县人社局指导,由县纪委、局纪检组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加强检查,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录用的教师,取消录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达到 优秀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根据提前录用岗位和职数,由招聘学校受理报名,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考核工作在局人事科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公示、录用工作在2014年1月10日前结束。元济高级中学化学竞赛辅导教师岗位招聘时间可延后到2014年4月底。
2.纳入统一招考的职位由局人事科受理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2月11日;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在2014年4月底前结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就业协议在2014年5月底前结束。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考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6.2012年、2013年未就业的海盐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考生还应提交工程师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提交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学校一定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进行操作,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本局会同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附件:1.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实施办法
2.2014年海盐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计划数
3.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报名时间和相关要求
4.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附件1:
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实施办法
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方案。教育局根据201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所需教师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范围、考核办法等内容制定2014年新教师招聘方案,提交县编办、人社局核准。
二、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核准后,由教育局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海盐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毕业生报名由局人事科负责。报名时间2天。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根据综合学科特点,对下列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岗位作如下规定,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的一个学科,由考生选择决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高中相应职位或者报考初中自然科学专业;历史教育、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人文教育考生可以报考中学相应职位或者报考初中社会专业;师范类对外汉语(涉外中文)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限外语主修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地理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高中相应职位或者报考初中自然科学或初中社会。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特殊教育教师为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中小学英语、音、美、信息技术和中小学(幼儿园)体育教师及其他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初中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后,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盐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每个学科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学科专家应根据面试人员的学科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作出综合性评价。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五、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海盐教育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定《就业协议书》。
八、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正式通知签约10天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签定《就业协议书》,逾期不报到、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学校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第二年经考核合格转正后,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原聘用合同,档案转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九、其他。招聘细则详见每一次的具体招聘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