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沾益县招聘教师信息
报考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8月25日,共4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3、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并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三张。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以及《曲靖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统一笔试的通知》(曲教学〔2011〕1号)精神,经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1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各级各类有进人计划的公办学校聘用教师,一律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公开招考,统一参加曲靖市教育局组织的笔试,以县教育局为招考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办理政策性加分、面试、考核、体检、录取,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现将沾益县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编制、岗位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总成绩排序,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2、 报考高中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报考初中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报考小学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教岗位的,学历必 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高层次学历或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低报对应的岗位(报考小学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可相同或相近)。
3、考生父母或配偶只要其中一人的户口在沾益县内(或在沾益工作)的,且有相关证明材料,该考生可比照沾益县生源参加报名考试。
4、县外人员到我县报考,必须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有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
三、招聘岗位
2011年沾益县教育系统共招聘52名教师,其中免费师范生3名,根据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由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6名;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教师43名。招聘岗位如下:
(一)免笔试签订就业协议免费师范生岗位
沾益县第三中学:高中英语1名。
沾益县第四中学:高中物理1名。
沾益县花山中学:初中体育1名。
(二)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罗木中学:初中英语1名。
白水二中:初中英语1名。
菱角三中:初中计算机1名。
麻拉学校:初中计算机1名。
炎方磨嘎柯松树校点:小学语文1名。
菱角乡稻堆小学:小学数学1名。
(三)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43名教师岗位
1、高中教学岗位5个:
高中数学2名:县一中1名、县四中1名。
高中历史1名:县四中1名。
高中地理1名:县一中1名。
高中物理1名:县三中1名。
2、初中教学岗位13个:
数学3名:菱角一中1名、罗木中学1名、白水二中1名。
英语3名:菱角一中1名、白水一中1名、德泽中学1名。
政治1名:菱角三中1名。
物理1名:大坡三中1名。
化学2名:麻拉学校1名、盘江一中1名。
体育2名:大坡三中1名、菱角二中1名。
计算机1名:德泽中学1名。
3、小学教学岗位25个:
小学语文10名:炎方磨脚小学、法洒小学新发村校点各1名,德泽小米嘎小学、棠梨树小学各1名,菱角稻堆小学1名,大坡天生桥小学、河尾小学各1名,盘江芹菜沟小学1名,白水岗路小学1名,播乐沙石岭小学1名。
小学数学6名:盘江吴家庄小学1名、白水马场小学1名、炎方母关小学1名、德泽棠梨树小学1名、菱角聂子洞小学1名、大坡天生桥小学1名。
小学英语1名:大坡示范小学1名。
小学音乐3名:盘江中村小学1名、播乐奴革小学1名、炎方磨脚小学1名。
小学体育1名:播乐沙高小学1名。
小学美术1名:新源学校1名。
小学计算机1名:菱角白沙坡小学1名。
小学苗汉双语教学1名:菱角水冲小学1名。
幼教1名:沾益县幼儿园1名。
四、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8月25日,共4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3、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并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三张。
4、注意事项
报名时只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的相应学科,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应达1∶3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已报名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改报或低报其他相应学科岗位,也可退还所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苗汉双语岗位的,必须是苗族(熟悉苗语),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不限,只能报考小学语文教学岗位。
5、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汇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报名条件规定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由县教育局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伪造虚假证件、隐瞒真实情况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违法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收费: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经曲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 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设四个科目,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其中:95元留招考单位用于笔试考务等工作经费;105元上交曲靖市教育局作为命题、审题、制卷、阅卷、保密、接送试卷、公告成绩等工作经费。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项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