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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应在2014年5月底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的,自行解除就业协议,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经试用期(见习期)考核符合岗位聘用条件,须在办理转正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如不办理相关手续,解除聘用合同。
2014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应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3月13日—3月17日期间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4、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中国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布。
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直接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5、按规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8、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联合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079103、63071130、6307107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74-83867514。
监督电话:0574-63071089。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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