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清江中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安市区中心。系淮安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0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省属重点中学,2000年4月在全市率先跨入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行列,2004年3月转评为省首批四星级学校。200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强中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一流,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市前列。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 要,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经市人社局、教育局批准,2014年拟在应届大学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91考试网开招聘教师7人(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请有意应聘者于2014年3月12日至4月19日期间,登陆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http://www.jsqz.com.cn),查阅《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下载填写《报名表》并附自己的求职简历,发送至江苏省清江中学招聘专用邮箱:qjzxzp@163.com,或将有关应聘材料直接寄送至江苏省清江中学办公室(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邮政编码:223001)。
学科具体招聘计划如下(共7人):
语文2人数学2人
化学1人地理2人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17—83934146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
联系人:杨老师史老师
E—mail:qjzxzp@163.com
邮政编码:223001
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清江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单位,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7人) 语文教师2人 数学教师2人 化学教师1人 地理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2.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或2014年毕业的国家211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下同)、江苏省内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外省师范类院校江苏籍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211院校本科生和扬州大学、江苏师大师范类本科生,至少获得过二等奖学金或其他奖励;其他师范类本科生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学金;研究生须在本科期间获得上述相对应的奖学金。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第一步:应聘人员于2014年3月12日至4月19日登陆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查阅《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自己的求职简历(包括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图片扫描件)发送至江苏省清江中学招聘专用邮箱:qjzxzp@163.com.或将有关应聘材料直接寄送至江苏省清江中学办公室(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邮政编码:223001)。 第二步:学校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通知初审合格者于2014年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如尚未领取可出示有关证明)、毕业文凭,到江苏省清江中学(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行政综合楼八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确认。 第四步:由清江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及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5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3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 4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试讲 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 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清江中学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 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