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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3.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同时下载并填写《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未填写《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县级业务部门审核的加分证明材料;
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⑦《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高中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未达3:1比例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不进行调整;小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
六、考试
高中教师岗位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根据专业技能需求确定考试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其他占20%)。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应聘岗位高中相应学科专业内容。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加分分值。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09:00 — 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