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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教师招聘考试报考须知二
2014-06-04 11:01:5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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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其中面试岗位免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时间:详见各省市考试通知。

3.笔试成绩确定: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单科合格线为60分,分别以30%和70%计入最终笔试成绩。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陆各省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单科成绩不及格的不排名次,不作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笔试加面试岗位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多人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专业知识成绩亦相同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岗位面试人选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加面试岗位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岗位先行初试筛选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也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具体面试方式由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分别确定并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分别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加面试岗位拟聘人选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岗位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须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省市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大都均通过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见考试通知。

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登陆各省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为避免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陆各省市人力资源考试网,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面试岗位的人员不需要打印准考证,面试的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应聘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应聘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人选资格终审。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各省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3.公告可在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市各城区及县政府网站查询。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或范围详见考试通知。

5.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核和公示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拟聘人选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合格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市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Tags:贵州公务员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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