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2014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桂平市人民政府成立“桂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75-3388037。
二、招聘指标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共500名,其中初中240名、小学260名。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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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桂平市特岗教师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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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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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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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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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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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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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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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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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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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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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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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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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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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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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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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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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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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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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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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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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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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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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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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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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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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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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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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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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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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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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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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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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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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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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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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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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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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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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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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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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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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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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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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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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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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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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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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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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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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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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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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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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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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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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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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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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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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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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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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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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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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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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4年报聘桂平市“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根据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规定,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具备资格,好中择优。
3.按报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4.报聘初中各科目和小学除语文、数学科目外的所有科目必须专业对口或相近;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5.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
(一)资格审查
1.成立桂平市特岗教师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市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2.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已在网上报聘我市并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聘者必须本人持“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及其它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所提供验证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每张复印件右上角签上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