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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福建农林大学是福建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林本科高校,在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推进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应聘者的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除岗位另行规定外,应聘者的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水平应达到CET-6≥425,或符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学经历;英语专业毕业生TEM8成绩应达到合格及以上。
4.年龄要求:博士后应聘者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应聘者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如果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附件1)文件中“A类毕业生”条件的,博士后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3)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201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 www.91eXam.orgldquo;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附加信息、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应聘者须于报名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博士可暂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④研究生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
⑤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聘用
1.聘用手续。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福建省外院校出站的博士后和毕业的博士,其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专业要求的,经福建省人社厅认定后,可享受4.8万元的生活津贴(分5年到位)以及7万元(分5年到位)的住房补助等待遇。
(3)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附件1)文件要求的,经我校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待遇(自然科学类A类毕业生16万、B类毕业生9.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社会科学类A类毕业生13万、B类毕业生7.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其中,A类毕业生还可享受副高级职务(专技七级)工资福利待遇三年。
(4)学院自行配套的其他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施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原标题:2015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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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doc
闽农林大人字〔2012〕3号

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
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学校对《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
福 建 农 林 大 学
二○一二年
一月十八日
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
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学科和专业的建设步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一、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的条件
(一)A类毕业生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应聘当年的12月31日,下同)当年出站的博士后或35周岁及以下的博士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或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JCR-SCI分区Ⅰ区或Ⅱ区期刊源上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核心期刊)、SCI(E)全文收录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一级学会、中科院所属的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被CSCD最新核心版收录)上发表不少于5篇(含被SCI或EI收录论文);
社会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SCI全文收录1篇,影响因子≥2.0;或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5篇。
2、博士论文获得省部级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及以上级别的。
具备上述1、2条件之一的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或“985”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养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优先。
(二)B类毕业生
我校尚未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接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当年出站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的待遇
(一)除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外,上述两类毕业生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A类毕业生
(1)安家费5万元;
(2)学校提供廉租过渡房(过渡期限5年)或给予租房补贴6万元(1000元/月,享受期限5年);
(3)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下同):自然科学类3-5万元;社科类1-2万元。
2、B类毕业生
(1)安家费2万元;
(2)学校提供廉租过渡房(过渡期限5年)或给予租房补贴4.8万元(800元/月,享受期限5年);
(3)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3万元;社科类0.5-1万元。
(二)省外高校的博士后、博士毕业生参加面试时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后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
(三)省外高校的博士后、博士毕业生符合当年《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学校申报,被确认为符合我省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省财政引进人才生活津贴(800元/月、享受期限5年)和住房补助(7万元、分5年支付)。
(四)上述两类毕业生,需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在聘用核准手续办理后兑现相关待遇。少数特别紧缺急需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后,可适当提高待遇。
三、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应聘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我校接收聘用的A类毕业生,论文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SCI或SSCI收录论文在线的可视为正式发表,需提供论文清样和检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博士)须在应聘当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受聘人员履行5年的服务期(含试用期、下同)。在服务期内,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等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要求离开的,除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处理外,受聘人员还应退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费、租房补贴、未使用的科研经费等,以及退还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资料等。
五、用人单位可根据本规定,视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优惠待遇,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福建农林大学权威期刊目录(2014年版).pdf
3.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序号 期刊名称 刊号 序号 期刊名称 CN刊号
1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1-1561/C 2 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1-2442/N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 11-2625/V 4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11-2596/T
5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1-1514/C 6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版) 11-1991/N
7 重庆大学学报(自) 50-1044/N 8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 21-1117/N
9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51-1207/T 10 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1-1344/T
11 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2-1178/N 12 复旦学报(社科版) 31-1142/C
13 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 31-1330/N 14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23-1235/T
15 湖南大学学报(自科版) 43-1061/N 16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31-1010/C
17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版) 31-1298/N 18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版) 44-1251/T
19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版) 42-1658/N 20 吉林大学学报(工) 22-1341/T
21 吉林大学学报(理学) 22-1340/O 22 兰州大学学报(自科版) 62-1075/N
23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