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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福建闽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68人公告(二)
(二)录用安排办法 1、小学、幼儿园新录用人员按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选择学校。 2、闽清一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经教育局和任教学校考核胜任的,留闽清一中任教,经考核不胜任的,调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3、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福建师大、漳州师范学院毕业个人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以上录用对象可统筹安排城区中小学任教。 六、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2015年秋季新教师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笔试、面试、录用等全过程工作。整个招聘过程,认真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闽清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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