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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开展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中小学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市、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四)高层次、急需 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分工
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开发区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和阅卷除外)。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办理相关增人手续。
五、制定招聘计划(2015年3月8日前)
各县(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先由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报同级编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于2015年3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于3月15日前将招聘计划电子版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各县(区)、开发区教育、编制、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接,及时落实好中小学教师用编计划,确保招聘计划制定工作顺利开展。
六、招聘程序和组织管理
201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桂教人〔2015〕9号中“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开展,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对接,按要求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7月下旬前办理好聘用人员相关聘用手续,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按时到岗任教。
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笔试考务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承办。成立2015年度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捷(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钱 宏(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黄艳贞(市招生考试院副调研员)
廖仕全(市招生考试院自考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笔试考务办公室,成员由市招生考试院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
面试工作采取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开展,由市、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立2015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志宏(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戴启猛(市教科所所长)
成 员:谢智福(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葛越强(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面试考务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市教科所、市教师培训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面试试题命制及面试全程组织。
各县区、开发区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七、经费保障
笔试考务工作经费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返还市招生考试院的考试费中列支。面试考务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 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事宜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生考试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市教育局人事科:陈鑫、廖华锋,2809709、2837755;
2. 市人社局事业科:黄时毅,5530539;
3. 市招生考试院自考科:廖仕全、庄晓钢,2802334。
原标题: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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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加强对全市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汪述斌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局长
梁平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振生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韦家甫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杨 捷 市教育局副局长
章志宏 市教育局副局长
熊 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智平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钱 宏 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戴启猛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 员:黄艳贞 市招生考试院副调研员
谢智福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黄时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黄晓萍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科科长
葛越强 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构成
主 任:黄艳贞 (兼)
谢智福 (兼)
黄时毅 (兼)
黄晓萍 (兼)
副主任:陈 鑫 市教育局人事科主任科员
廖仕全 市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科科长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南宁市财政局
2015年3月5日
Before friends all is common. 朋友之间应不分彼此.
Dry bread at home is better than roast meat abroad. 在外吃烤肉不如在家啃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