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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四川布拖县小学教师招聘55人公告(一)
2015-03-20 12:56:0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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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5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布拖县2015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面向布拖县的考生,需提供在本县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户籍证明。

5.报考者须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一览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有涉毒行为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布拖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布拖县人社局、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26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21日至2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 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4月3日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5日24: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布拖县人民政府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育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占总成绩比例+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占总成绩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含《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报考自行在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查询,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岗位排名和进入说课人员名单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公示。由于阅卷工作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考生于4月27日—28日工作时间内将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报县教育局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加分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说课在布拖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布拖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说课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bt.lsz.gov.cn/)上公告。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说课报考者的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布拖县本次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平均分的50%)。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及以下除外)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学校学生处(或就业处)的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说课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说课。逾期未报名参加说课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说课人员。

3、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再次并列,将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说课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五天内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 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或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和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考核

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布拖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岗当日前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聘用资格。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

Tags:中小学 教师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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