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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vtual.cdutcm.edu.cn/rsc/],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7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报名系统[地址:http://210.41.222.234:8083/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login=login](务必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00∶00至5月28日15∶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中医药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 91EXAm.org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招报名系统中的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126×160像素,小于50KB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报考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缴费:
1.现场缴费:2015年5月26日~28日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00,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计财处缴费。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三楼,联系电话:028-87702379。
现场缴费成功后,报考者需将缴费收据复印1份交至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请在缴费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用于报名资格确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三楼,联系电话:028-87702379。
2.银行汇款:从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之日至2015年5月28日16:30止(以银行汇款凭据时间为准),可向下列指定帐户汇款,请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西郊支行
开户行帐号:810801040000433
汇款成功后,于2015年5月28日16:30前,将银行汇款凭据扫描或拍照成JPG图片(以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公招专用邮箱(gz@cdutcm.edu.cn)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在邮件中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逾期不再确认。资格确认联系电话: 028-87702379。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提供汇款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中医药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中医药大学6月1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5日前先到我校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三楼)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再凭缴费收条到学校计财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一教学楼一楼)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3日9:00—6月5日24:00前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面试成绩=专业试讲(含说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实验教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图书情报、教师培训、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辅导员(思想政治教师)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各招聘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附件2)。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或复习资料参见《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考范围或教材》(附件3)。
3.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5年6月11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或到我校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6月12日16︰00前通过致电(028-87702379)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12日17:00前电话回复报考者,有变化的查分结果将于6月12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6月1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图书馆三楼,联系电话:028-8770237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成都中医药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面试包括专业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实验教师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图书情报、教师培训、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思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