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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绵阳师范学院网[www.mn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绵阳师范学院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主要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溯源于1940年抗日战争期间创办的四川省立绵阳师范学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有18个二级学院,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6000余人;涉及10大学科门类94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31人,专任教师963人,其中具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13人,硕、博士学位教师5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绵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绵阳市文化艺术专业领军人才1人。
学校现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四川省科普基地1个,四川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1个,生态安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李白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29个。
当前,绵阳师范学院的建设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笃行、弘毅”校训,坚持“育人为本,服务地方”办学理念,坚持“立足绵阳、面向四川、辐射西部,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面向,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大学。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mnu.cn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师范学院网站(www.mn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绵阳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我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绵阳师范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
1、现场缴费:2015年6月18日9:00至12:00、14:00至16:00到绵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104室)缴费。
2、银行汇款:不能现场缴费的请于2015年6月18日9:00至16:00以报考者本人名义可向下列指定帐户汇款,同时汇款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代码。
开户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市高新支行
开户行帐号:2308414109100036120
缴费、汇款成功后,请于2015年6月18日16:30前,将缴费发票、银行汇款凭据扫描成JPG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确认,逾期不再确认。缴费并确认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于笔试前一天持缴费单据原件到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在准考证上加盖人事处公章。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汇款凭证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确认的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绵阳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校6月23日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26日16:00前到学校人事处(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409室)签字确认后,再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6月24日9:00至6月25日17︰00前登录学校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于6月26日9:00-12:00、14:00-16:00持缴费单据原件到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409室)在准考证上加盖人事处公章并由本人现场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加盖人事处公章有效)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进行盖章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复习资料和参考教材详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6月27日在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5年6月30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6月30日16:00前电话(0816-2579573)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7月1日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