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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中小学优秀骨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质量,优化结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实施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引进工程,坚持“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原则,为全省学生规模在800人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从全国范围内(不含本省,下同)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60名、学科骨干教师240名(执行中可根据需求变化情况,调整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的结构比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海南省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中小学优秀校长20名、学科骨干教师10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计算)。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二)校长资格条件
1.中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小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海口市学校的要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3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任职经历,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
3.曾被地级市(含地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地级市规范化学校或地级市一级学校。
4.近5年内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三)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海口市学校的要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3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市及以上示范高中或一级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
4.近5年内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
三、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各市县及省属中学将现有编制优先用于引进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省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调入我省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省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各市县及省属中学为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已调入我省且聘期在5年以上的引进人员,其户籍在我省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享有本省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
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省工作的配偶),调入我省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5年以上(含5年)者,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为:
1.高级中学校长50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40万元;
3.小学校长30万元;
4.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5万元;
5.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0万元;
6.小学阶段学科骨干教师15万元。
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四)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
引进的优秀校长及学科骨干教师,前5年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
1.高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称职的8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3.小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称职的4万元;
4.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
5.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
6.小学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称职的2万元。
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
四、招聘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7月5日。
(三)应聘步骤
1、应聘者网上报名。
2、应聘者应对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海南省公开招聘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5)相关的校长任职证书、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3、提交方式
(1)上述个人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26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宿舍楼108房,邮编:571100,联系人:符广宇,联系电话:0898—36300387。
(2)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
4、资格审查
(1)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没有合格人选的,取消相应的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专业考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公示。
5、专业考评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考评,以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约为7月中下旬。对校长的专业考评采取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学科骨干教师的专业考评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考评将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评结果将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考核与体检
各招聘市县和省属中学以专业考评成绩为依据,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由各市县和省属中学组织。被考核人员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对优秀校长人选须进行实地考核,对学科骨干教师可通过函调或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海南省教育厅。
7、发布录用公告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预录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8、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最迟在9月下旬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题:海南省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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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口市龙华区概况及玉沙实验学校简介
海口市龙华区概况
龙华区地处海口市中心繁华地带,享有“椰海明珠”之美誉。它东接美兰区、琼山区,西面与秀英区相邻,北临琼州海峡,南依定安县。区域交通发达,公路网络覆盖全区,东线高速公路纵贯五镇;绕城高速公路横挂其腰,联通东、西、海文三条高速公路;东环轻轨铁路穿梭城区。
传说海口是龙腾之地,龙华区的取名也缘于历史传说,辖区内以龙命名的镇、街道、村、沟渠等处处皆是,历史沿革起源于汉代,开埠于宋末元初。从汉代起,属广西。唐代公元627年,海口始隶属于琼山县。明代公元1370年,划归广东。2002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琼山市和海口市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以原琼山市和海口市原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的行政区划设立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龙华区辖海口市原新华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以海榆中线公路为界的东侧地区以及府城镇的薛村、大样村。全区土地面积为300.6平方公里。现辖5个镇(城西镇、龙桥镇、新坡镇、遵谭镇、龙泉镇)、6个街道(中山街道、滨海街道、金贸街道、大同街道、海垦街道、金宇街道)以及72个居民委员会、54个村民委员会、309个自然村。201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4.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6.56万人,农村人口8.32万人;户籍人口45.9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1.95万人,农业人口14.02万人。辖区有汉族、黎族、瑶族、苗族、满族、土家族、回族等民族,以汉族为主,约占总人口97%。城镇化率达87.18%。近年来,龙华区先后荣获“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城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制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示范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区”、“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区”、“全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国家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继2001-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2005-2008年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后,又荣获2009-2012年“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实现了“三连冠”,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综治最高荣誉“长安杯”、以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国家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认定以及“海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区”、“海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海南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海南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省、市荣誉称号。2014年获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全民健身运动全国优秀组织”、“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全国先进单位”、“海南省禁毒优秀市县(区)”、“海南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龙华区北面临海,海岸线长约8公里。地处台地和平原,地势平缓,西部、东南部较高,中部、北部低平,绝大部分地区在海拔100米以下,地形略呈长心形。地表主要为第四纪基性火山岩和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大面积分布,全区地貌基本分为北部以滨海台阶式地貌为主的滨海平原区,西部以典型的火山地貌为主的熔岩台地区,东、南部沿南渡江阶台地区。地处低纬度热带北缘,属于热带季风气候,春季温暖少雨,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湿凉多台风暴雨,冬季干旱不冷,冷气流侵袭时有阵寒。年平均气温23.8℃;年平均降水量1816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834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5%。常年以东南风、东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3.4米/秒。全年无霜,年平均日照时数2069小时。
龙华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2014年,经济总量(GDP)实现455.6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