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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gkzp.scm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医科大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 |
四川医科大学是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泸州市。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起先后开始联合培养博士和中医师承博士,2003年获学历教育留学生招生资格,先后开展学历教育本科和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2010年获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忠山和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11亩,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5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余亿元。
学校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形成了医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门类4个、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4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形成了心血管疾病基础与临床、肿瘤基础与转化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与临床三大特色优势学科群。有25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教育学七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7个。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医科大学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cm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本人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一致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我校将对其认定材料进行核实。专业认证表格在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gkzp.scmu.edu.cn)上进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gkzp.scmu.ed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医科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必须将所学专业认证表格的扫描件上传至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报考信息填报过程中以个人简历方式提交)以供审查。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医科大学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缴费:
1.现场缴费:2015年6月23日~24日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7:30,到四川医科大学人事处缴费(代计财处收取)。地址:四川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图书馆五楼,联系电话:0830-3160509。
2.邮局汇款:从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之日至2015年6月24日17:30止(以邮局汇款凭据时间为准),可向下列指定地址汇款,请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
汇款地址:四川省泸州市
收款人:四川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编:646000
汇款成功后,于2015年6月25日10:00前,将邮局汇款凭据扫描或拍照成JPG图片(以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聘专用邮箱(scmuHR@163.com)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在邮件中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逾期不再确认。资格确认联系电话: 0830-3160509。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提供汇款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医科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医科大学6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29日前到四川医科大学人事处(城北校区图书馆五楼)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27日9:00至6月29日24︰00前登录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医科大学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任教师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科研人员、实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人员、编辑人员、图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教师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校教师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为《高校教师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笔试参考资料详见附件二《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6月公招聘试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7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5年7月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7月10日10︰00前登录登陆四川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7月10日17:00后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