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工作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市直和县(市、区)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直或县<市、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市直和县(市、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2、市直中学(中职校)硕士以上研究生职位在第一轮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在第二轮补充招聘中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以上,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面试对象。
3、未入编指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县(市)聘用人员在该县(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本方案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等手段上当受骗。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03月13日 南靖县公务员局
南靖县教育局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