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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四川广元市昭化区招聘足球教练1人公告(一)
2015-07-27 11:07: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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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公开招聘1名足球教练到区体育馆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体育馆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昭化区体育局办公室(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汉寿路123号)。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昭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请考生从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经初审后留存在报名点资格审查备用。

(二)岗位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广元实际,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于2015年8月12日前在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zhqrsj.gov.cn)上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综合淘汰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知识》笔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5年8月20日前报区人社局备案。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告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所有通过现场报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审查的地点为广元市昭化区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汉寿路123号),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制定地点参加面试,并自备一套运动服和一双足球鞋。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笔试

1.《专业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人员确定。根据参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报考者,一并参加《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参加《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的人员以及笔试时间和地点提前5个工作日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指定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笔试。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笔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5年9月16日前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人社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9月22日前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请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2015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含《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5年9月25日前在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

Tags:中小学 教师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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