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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2年12月攀枝花市西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的公告(一)
2012-12-20 12:06:4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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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60名,现将有关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6年11月19日—1994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1月19日—1994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23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

5.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3,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9—20日到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Tags:中小学 教师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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