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体检。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 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
(三)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8日前。
五、补充招聘
(一)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2016年8月4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市、县(市、区)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二)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6年8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原报考岗位不属来宾市中小学教师的岗位,照顾加分统一按来宾市加分标准实行。照顾加分证明于8月11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来宾市教育局人事科(直接送达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地址:来宾市来华大道505号二楼207室,邮编:546117)。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时30分)。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
3.报名资格审查(8月12日前完成)。
4、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公布时间:2016年8月20日前。
5.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寄送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来宾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六、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教育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上报审批材料时间:第一批人员于2016年8月上旬上报;补充招聘人员于8月30日前上报。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审批时间:第一批人员于2016年8月下旬前审批;补充招聘人员于9月上旬前审批。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报考者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考者必须诚信报考,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相应处罚:
1.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递补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师岗位;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师岗位。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师岗位。
5.聘用为教师后无故逾期不报到或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师岗位。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 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来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教育局人事科:0772-4228526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8279
监督电话:0772-4228238
原标题:来宾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度来宾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0日
A little credulity helps one on through life very smoothly. 如果你有点轻信别人,你的生活就会更如意.
If you have wit and learning, add to it wisdom and modesty. 有了才能与学识,还要加上智慧与谦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