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6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枣庄市教育局 填表时间:2016年3月30日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
类别岗位
等级岗位
性质岗位
名称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其他条件要求
面试比例
咨询电话
备注
1
直属高中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语文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1、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名称(如: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
1:3
0632-3319602
2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数学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3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英语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英语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4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物理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理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5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化学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化学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6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生物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生物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7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政治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政治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8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历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历史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9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地理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地理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0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心理学专业
1、具有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和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等级名称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
1:3
0632-3319602
11
直属初中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物理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理类专业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名称(如:初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 3、体育、音乐教师面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1:3
0632-3319602
12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化学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化学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3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生物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生物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4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政治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政治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5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历史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历史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6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地理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地理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7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体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体育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18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体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体育类专业
足球方向
1:3
0632-3319602
19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音乐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音乐类(舞蹈方向)、舞蹈专业
1:3
0632-3319602
20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信息技术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
1:3
0632-3319602
21
直属中专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学前教育专业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名称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
1:3
0632-3319602
22
直属小学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语文教师
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小学教育
1、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名称(如: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
1:3
0632-3319602
23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数学教师
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类专业、小学教育
1:3
0632-3319602
24
直属幼儿园
枣庄市教育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G
幼儿教师
3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专业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名称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 3、面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1:3
0632-3319602
说明: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将信函或证明交市教育局人事科(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市教育局大楼502房间)审核,并在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2、笔试使用省直考试试卷,与省属事业单位同一时间考试。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1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字〔2016〕20号)等有关要求,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招聘方案,现将2016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4月9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201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例外);
(七)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将信函或证明交市教育局人事科(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市教育局大楼502房间)审核。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八)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因从事有偿家教,给予开除或者相应处分的,及学校的临时代课教师因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属实记录在案的,不能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