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2013年03月云南省文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教师公告(一)
2013-03-06 11:54:2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


为满足文山市教育系统对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教育系统紧缺岗位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查看《2013年文山市教育系统紧缺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2013年文山市教育系统紧缺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①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于2013年3月7日上午9:00—下午12:00到《云南省2013年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上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到我市就业的人员需签订《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填写报名表。
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以于2013年3月7日—13日(双休日除外)持相关证件到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到我市就业的人员需签订《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已签订《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的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市教育局。
3.面试内容: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面试岗位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各岗位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四)审核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来源:91考试网资格审核和体检。
1.审核。拟聘人员需于2013年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2.体检。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审核、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及有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Tags:中小学 教师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3年03月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公..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