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1、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天,即201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办公室,联系人:薛宁贞 咨询电话:0771-5848159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1月6日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4、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公共科目50元,专业科目50元,共计110元。在招考单位进行考试资格认定后收取。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差额拨款)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 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目的
通过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充实力量,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幼儿教师4名,炊事员2名。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或相关知识,并有本科以上的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及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以上的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炊事员职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烹调专业知识,有中专以上的学历,取得中级厨师证或营养师证,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0年12月在广西人才考试网和本单位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招聘的条件和要求到广西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园长办公室报名,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的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聘用 (劳动)合同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招聘条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备案,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 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天,即201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
4、报名地点: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办公室,联系人:薛宁贞 咨询电话:0771-5848159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1月6日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6、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公共科目50元,专业科目50元,共计110元。在招考单位进行考试资格认定后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