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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湖南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教师招聘33人公告(一)
2016-07-29 09:40:0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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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发展的需要,补充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20个,计划招聘教师33名,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1名,职业中专教师22名(含2名人才引进)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生须在一年内即试用期满前取得);

6.年龄以周岁计算,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7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其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具体条件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

10.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6日至8月8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教育局政工股(宁远县北门街原县招待所内教育局办公楼2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学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少数紧缺学科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试由招聘学校具体组织,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 8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

2、笔试地点:宁远三中。

3、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心理

学》,两科合卷,各50分,共100分)。特殊教育学校的舞蹈、美术教师考小学系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卷,各50分,共100分)。

(2)职中教师:以《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职业中专教师》注明的内容为准。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8月15日(星期一)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若有面试对象放弃,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里依次替补一次面试对象,但必须在面试的前两天确定。

4、对部分紧缺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5、面试内容:

(1)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手语、康复教师:小学二年级语文或数学(任选)教材内容。

(2)特殊教育学校舞蹈、美术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60%、试教成绩占40%。

(3)职业中专教师:以《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职业中专教师》注明的内容为准。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测试)形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2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次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在符合要求的人选中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对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和县编办、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九、招聘人员的编制与工作待遇

(一)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组织领导

宁远县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宁远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指导、监督、把关。

十一、有关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凡面试入围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拟聘人员中途放弃的,需承担本次组考经费分摊到个人的费用。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来源:91exam .org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公告由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74720287(教育)0746-7667298(人社)

原标题:宁远县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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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其它相关附件

附件2宁远县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 

 

 

 

 

 

 

 

 

 

 

所在地

 

专业工作年 

 

专业技术职 

 

 

 

 

现工作

 

 

 

 

 

 

 

 

档案保管单 

 

身份证

 

 

 

 

 

 

 

 

 

 

 

 

 

 

 

 

 

 

 

 

 

 

 

 

 

 

邮政编码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

 

 

 

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

初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组织或  人社部门

资格复核

   

 

审查人签名:

     

应聘人员承诺

1、本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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