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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乐山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教师、辅导员和相关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乐山师范学院网[www.ls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乐山师范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 |
乐山师范学院简介详见公告“附件1”
学校通讯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编:614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ls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大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且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乐山师范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我校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参加我校直接考核招聘,请查阅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告。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具体要求报考者可自行在相关网站查阅)。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8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snu.edu.cn),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08:00至8月2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教育厅及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16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来源:www.91exam.org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
报名截止后8月23日12:00前学校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乐山师范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6年8月23日12:00至8月24日17:00网上直接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校园安心付(http://axf.lsnu.edu.cn)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笔试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乐山师范学院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乐山师范学院于2016年8月25日18: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由报考者在2016年8月27日前联系我校人事处(电话:0833-2276306)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办理网上退费的相关手续。
(四)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8月26日9:00-17:00到学校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2)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其他技术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专任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一科,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一科,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其他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技术综合知识》。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
《乐山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教材》(附件3)
3.笔试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8月27日在乐山师范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6年8月28日12: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8月29日12:00前电话联系(0833-227630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8月29日18: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ldquo ;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8月26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南校区弘毅楼303室,联系电话0833-227630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乐山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针对岗位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辅导员和其他技术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以上各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专任教师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辅导员和其他技术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为30分钟。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乐山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将于2016年8月30日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8月30日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