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95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20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12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1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高考第一批录取);(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生源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市区户口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来源:^91考试网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5.工作单位不在杭州市区内的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