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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新疆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公开招聘275名教师公告(一)
2013-04-16 18:31:2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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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3〕94号)精神,妥善解决在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根据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定向招聘教师各项组织工作,地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成立阿克苏地区2013年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孙 云成(地区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阿不都沙拉木·买木提明(地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熊道喜(地区教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孙 军(地区教育纪工委书记、教育局纪检组长)

杨洪军(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杨洪军(兼)

成 员:李 岩(地区教育局师资办副主任)

艾尼瓦尔·图尔迪(地区教育局师资办副主任)

李 瑛(地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库尔巴乃木·托乎提(地区教育局自考办副主任)

章应宏(地区教育局师资办干部)

冉茂萍(地区教育局师资办干部)

刘 红(地区教育局师资办干部)

阿依先木·阿米力(地区教育局师资办干部)

何 坤(地区教育局人事科干部)

邓 禹(地区教育局人事科干部)

豆辉艳(地区教育局人事科干部)

巴哈古丽·卡哈尔(地区教育局自考办干部)

畅亚波(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干部)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此次招聘对象为符合《自治区关于为边远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9〕12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政策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新教人〔2012〕7号)有关要求的阿克苏地区在岗不在编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中经“2012年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考核”未聘用人员。全地区共设275个岗位,其中小学岗位241个,初中岗位34个。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及考核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4月 18 日-4月19 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北京时间)

2、地点: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阿克苏市民主路21号,

五运司车站向东200米)

3、具体安排:

4月18日上午:库车县5人、沙雅县64人、新和县9人(共78人)。

4月18日下午:拜城县92人(共92人)

4月19日上午:温宿县25人、乌什县24人、柯坪县5人(共54人)

4月19日下午:阿瓦提县44人 、阿克苏市7人(共51人)


4、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HSK等级证及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阿克苏地区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县(市)教育局领取,一式两份汉文填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领队统一提供所有报考人员的电子相片(统一使用蓝底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384×512)。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务必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同时填写固定、移动电话)。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1、内容:考核包括学科基础专业知识、教师教学技能和工作表现考核三部分。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由自治区负责命题地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教师教学技能考核由地区统一组织实施;工作表现考核在地区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

2、时间及地点:

(1)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9日,在各县(市)教育局领取。

(2)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时间: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至12︰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3)教学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工作表现考核:在地区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在5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一)定向招聘教师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rd quo;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凡参与定向招聘各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与报考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此次定向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招聘费用由地区承担。


(五)为了便于甄别代课教师身份,各县(市)教育局需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提供任教经历证明一份,任教经历证明需盖学校及所在学校的县(市)教育局公章。

(六)此次定向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县(市)教育局务必选派1-2名领队,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领队名单请于4月16日下午19:00前上报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队于4月17日北京时间18:00前到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领队食宿自理,费用由所在县(市)教育局报销。

未尽事宜请与地区教育局师资办与人事科联系。

师资办联系人:李岩、章应宏 2122010

人事科联系人:何坤、邓禹、豆辉艳 2124296

Tags:中小学教师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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