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本市在编教师(包括聘用制教师)不得报考。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上述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20日下午5:00(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717—4823132
4、报名人员应根据相应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主要有身份证、毕业证(其中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高校加盖印章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记载表)、教师资格证(财会类报考人员为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资教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外地报考考生可先下载填报《报名表》(见附件),将其电子文件传至QQ150302978邮箱,并将报考材料复印件(含照片)邮寄至: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湖北省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19号),收件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8086386980,邮政编码:443300。通过上述方式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报名的考生,凭复印材料参加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前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经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合格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由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相关招聘岗位数进行调剂后重新确定有关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单项计分和综合计分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除幼儿园教师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学科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学科知识考试成绩×70%。其中:
综合知识命题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以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与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专业学科知识分招考岗位命题(其中通用技术分招聘学校所需专业方向分别命题),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幼儿园教师笔试只考综合性知识,单独制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除涵盖上述综合知识考试科目的内容外,另增加语文、数学、幼教、卫生保健等学科知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及以前的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截止2013年7月)并考核合格者,持县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信息、资教基本情况及年度考核情况等),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宜都教育网公布。面试采取限时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主要考察内容为琴法、歌唱、舞蹈、手工、绘画技能等。
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通过宜都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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