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东台市公办学校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良。
2、年龄要求: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备《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5、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考生,可报考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科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
联系人:周晓斌、史小军
查询网址:东台教育网www.dtjy.com.cn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东台市人社局和东台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核。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设1: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研究生专项计划和职教类专业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报盐城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情况在考试前公布。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及体检政审
(一)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
应聘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接受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考核,采用微型课及现场答辩等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学科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末位同分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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