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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贵州理工学院人才引进40人公告(十四)
注:本部分及“培养人才类型”一栏参照《贵州理工学院学术业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中19“人才培养”中的内容填写。
3 学术业绩量化评分结果
4 本人申请的有利条件、优势及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等
注:不要另加页。
5 审核与审批意见
6.贵州理工学院学科群召集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
贵州理工学院
贵理工〔2014〕137号
关于印发《贵州理工学院学科群召集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贵州理工学院学科群召集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9月2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理工学院学科群召集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 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 附表:贵州理工学院学术业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贵州理工学院
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建设和发展的龙头,教师队伍建设是高等院校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加强学科建设,必须紧紧抓住教师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整体实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现结合我校“地方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建设定位、“西部一流、人民满意高水平理工大学”的建设目标和《贵州理工学院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贵理工〔2014〕50号)、《贵州理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贵理工〔2014〕5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坚持以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包括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三个建设层次)为依托,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的原则,遴选和培养学科群召集人、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等4个层次的人才,打造和培养科研创新团队,提高学科、专业、课程、基地等建设水平。 第三条 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设置学科群召集人1人,并按照优势特色学科(1个,二级学科)、主干学科(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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