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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或其他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贵州省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贵州省或其他部(省、直辖市、自治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贵州省或其他部(省、直辖市、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千”层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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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
研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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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家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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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项+2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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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计划项目(不含子项)、国家863计划项目(不含子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国际合作项目等。
2.省部级科研项目指教育部科技重点项目、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子课题、国家863计划项目子课题、中央其他部委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省科技厅国际合作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
3.厅局级科研项目指贵州省内除科技厅之外所有厅局和地州市批准的科研项目。
4.校基金科研项目指大学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
5.横向科研项目指由合作方委托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6.以上各类科研项目的主持单位必须是贵州理工学院。
7.科研经费必须是已到学校帐并可实际使用的项目经费,不含学校配套经费。
8.横向科研项目中科研经费全部为研究经费的直接计算,如果合同经费中有设备费的,购买设备进入学校固定资产后计分(总经费=研究费+设备费)。
9.如科研项目是n人合作完成的,按照署名积分。第i名得分=f(n,i)×成果得分。计算公式为

10.纵向科研项目中,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和数学、物理、法学、文学等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科研经费采取先折算,后计算得分的办法,即:社会科学基金乘系数10,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科类科研经费乘系数3,其它各基础类学科科研经费乘系数2。所得折算经费,再按计算办法计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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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省部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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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2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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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厅局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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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2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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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校基金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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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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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横向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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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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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
术
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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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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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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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得分成果必须是完成人署名单位为贵州理工学院的成果,包括科研论文和教改论文。
2.发表论文中注明通信作者的,通信作者和第一作者按并列第一统计。
3.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艺术类作品按省级学术期刊计分。
4.期刊等级以学校学术期刊定级标准为依据。
5.3.12中“省级学术期刊”计分,所有这类文章累计积分最多计10分。
6.发表论文期刊影响因子>1,论文得分按相应得分基数乘以影响因子。
7.n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按署名计算分值。排列第i名完成人得分=f(n,i)×成果得分。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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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SI收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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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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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SCI、SSCI、A&HCI来源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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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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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I来源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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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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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ISTP、ISSHP收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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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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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CSSCIl来源国家级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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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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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CSSCIl来源非国家级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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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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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被《新华文摘》收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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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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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收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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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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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国家级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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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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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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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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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CSCD核心库收录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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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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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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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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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省级学术期刊(中文核心期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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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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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
术
著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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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外文版专著(国家级出版社或国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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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分/万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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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得分成果必须是完成人署名单位为贵州理工学院的成果。
2.著作为合作撰写的,按执笔人自己撰写部分的实际字数计分。
3主编或主审按总分的20%计分;副主编或副主审按总分的10%计分。
4.著作均应已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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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外文版专著(省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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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分/万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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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中文版专著(国家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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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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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中文版专著(省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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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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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中文版编著(国家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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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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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中文版编著(省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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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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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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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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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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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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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科普著作(必须依托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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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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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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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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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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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得分成果必须是完成人署名单位为贵州理工学院的成果。
2.计算得分成果必须有批文、证书等证明材料。
3.n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按署名顺序计算分值。排列第i名完成人得分=f(n,i)×成果得分。计算公式为

4.未分等级的获奖,按颁奖层次(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的二等奖等级计分。
5.同一项目重复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
6.社科和经济类成果奖励,按对应级别成果计分;如“国家级奖”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7.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对应于省级一等奖,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奖对应于身体二等奖,其他国家部委奖对应于省级奖。其中,课题等级鉴定类奖项、征文类奖项不做奖励。
8.获国家奖励部门认可的以社会力量(主要指国家一级学会、如中国地质学会;国家行业协会,如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设定的奖励,如中国地质学会李四光地质科技奖、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技进步奖,以及孙治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对应于省级一等奖,无等级的按照省级一等奖对待。
9.因各类奖励太多,为慎重起见,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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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国家自然科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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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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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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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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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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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发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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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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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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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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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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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省部级科技进步(发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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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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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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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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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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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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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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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市(厅)级科技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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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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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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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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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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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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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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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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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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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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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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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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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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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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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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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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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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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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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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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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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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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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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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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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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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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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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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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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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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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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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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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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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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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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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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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成
果
转
化
与
应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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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转化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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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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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得分成果必须是完成人署名单位为贵州理工学院的成果。
2.计算得分成果必须有批文、证书等证明材料。
3.n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按署名顺序或贡献大小(团队所有成员签字)计算分值,署名排列第i名完成人得分=f(n,i)×成果得分。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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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创造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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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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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获批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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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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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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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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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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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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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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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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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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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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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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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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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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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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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局级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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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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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品种审定、新药证书、新软件、制定行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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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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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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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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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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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被省部级以上领导采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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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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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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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领导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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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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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教
学
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