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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3年07月中小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一)
2013-07-18 23:02: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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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海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2013年青海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考生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全省中小学70%的招聘岗位面向本地区(州地市)各级中小学校中在岗的临聘教师、特岗教师和本地区高校毕业生,30%的招聘岗位面向全省。
  在岗的临聘教师是指2012年3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中小学校暂停招聘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各中小学校已经招聘的临聘教师,以及按照《通知》精神,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招聘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和特岗教师既可以报考学校所在地区(州地市)的岗位,还可以报考户籍地、生源地的岗位。
  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地户籍(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地生源、在本地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本地安置的退役士兵。
  面向全省范围包括本省户籍(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
  考生可按户籍地、生源地、服务地任意选择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如某考生生源地在海北、户籍地在海西、在西宁市当临聘教师,那么该考生可以选择这三个地区中符合条件的任意一个岗位报考),但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相同学科岗位,也可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科岗位。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专业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及以下学段该专业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学段该专业岗位。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科岗位。
  (三)目前已经在全省各级中小学校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其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相关程序办理;若原单位不同意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可以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但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资格。
  (五)考生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改报其它单位的岗位。
  (六)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发生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而无法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情况。
  (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资格审查工作中相关专业类别的界定,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九)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视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若出现空缺岗位,可从已经参加考试的本地区其它同类岗位报考人员中自愿调剂。
  (十)部分藏汉双语岗位,将在面试前进行藏语测试,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
  (十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件于 7月22日至24 日到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登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前不需到现场审核。
  属于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笔试前不需到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审核。
★考试前有关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组织专人在网上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并及时回复报考人员的电话咨询。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报名缴费;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试前四天内),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部联系解决。
★有关加分政策
  (一)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和应当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其中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是指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州地市组织招聘的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
  (二)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今年报考六州中小学校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项需到各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后才能加分)
  (三)报考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州或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项加分人员在笔试前不需到现场审核登记)
  (四)所有加分项目的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五)加分登记前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属于大学生服务基层各类项目的人员,要携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各类服务证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退役士兵加分的人员需携带本人退役证件(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汉族子女加分的需持其父母工作或落户的相关证明、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其中工龄证明要求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须写明连续工作时间和地点;户籍证明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有关时间的界定
  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招聘考试报名的第一天。具体计算如例: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加分政策的汉族子女加分项中,其父母工作(或落户)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
★关于分组
  为便于组织面试环节的考试,对同地区、同岗位招聘人数较多的进行了分组,考生可自由选择组别报名。笔试后,每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现役军人。
  (三)已经退休(退职)的。
  (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学历的认定
  (一)《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学籍。
  (二)进入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
  (三)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临聘教师需持所在中小学校及其所在地区教育、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临聘教师、特岗教师相关证明,其中省级中小学校的,应持所在单位和省教育厅人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的证明;特岗教师需持所在中小学校及其所在地区教育部门、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相关证明等证件。并对报考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加分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扣减笔试成绩及重新排列名次。
★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临聘教师→笔试成绩高低→专业成绩高低的顺序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体检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体检时,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并按违纪进行处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在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藏语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该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十★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报名联系电话
西宁市人社局     0971-5132943,6163992
海东地区人社局    0972-8612947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海北州教育局     0970-8642694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海南州人社局        0974-8513856  
黄南州教育局     0973-8726908
果洛州人社局     0975-8384835
玉树州人社局     0976-8826922
玉树州教育局     0976-8826865
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1.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等相关专业
  2.公共管理类:卫生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
  3.卫生管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文秘、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
  4.社会学类: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女性学、伦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含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等)、社会管理、社区管理、社区康复、家政学、老年服务、青少年工作等相关专业
  5.经济管理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Tags:青海 中小学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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