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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桂教师范〔2017〕13 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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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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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师范〔2017〕1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
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 《2017
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
更正重印件
原电子公文作废,以更正重印公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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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
设的意见》 (桂政发〔2014〕10 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桂人社发〔2011〕155 号)
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开展 2017 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
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
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
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
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
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
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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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
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
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 7 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
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
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
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 ,否则招聘单位将
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
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
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
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
155 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分工
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各市、县(市、区)依照惯
例,分级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和阅卷除外) 。各市、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
实施,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
督,办理相关增人手续。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
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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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
《考试大纲与说明》编写、笔试命题、评卷、考试收费等工作。
五、制定招聘计划(2017年 3 月27 日前)
各市、县(市、区)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由各市、县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
准后,于 2017 年3 月 27 日前将招聘计划电子版报广西招生考试
院备案。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审批中小学教
师用编计划,确保招聘计划制定工作顺利开展。
六、招聘程序
2017 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
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
适应性测评) →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7 年 3月下旬) 。
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岗位要
求等招聘信息由各市、县(市、区)招聘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解释。
各设区市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本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网址链接报广西招生考试院。自治区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
( http://www.gxedu.gov.cn/ )、广西 招 生 考 试 网
( www.gxeea.cn ) 、 广 西 毕 业 生 就 业 网
( http://www.gxbys.com/ ) 、 广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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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xpta.com.cn/) 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市、 县(市、
区)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相关网站和本地媒体上发布本辖区内中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2017 年 4 月18 日前完成) 。
1.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
→“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
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 《考
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7 年 4 月 5 日9:00 至 4 月 10日 17:30。
3.资格审查。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
聘公告中明确。资格审查工作于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
(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
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
价费〔2010〕269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 50
元,不收取报名费。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
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
应聘人员于 4 月12 日 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
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所收考试费按每人 50 元的标准留广西招生考试院,用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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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系统维护、笔试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其余返还各市、县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用于其他考
试考务工作。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
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 1:3 的比例开考。未
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
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月 17 日 9:00至 17:30 期间改报其
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
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三)笔试(2017 年 5 月 13日) 。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
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具体承办。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
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为 2017 年 5 月13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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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 100 分。
3.成绩查询(2017 年 5 月下旬)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
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评卷及成绩发放(2017年 5 月31 日前) 。广西招生考试
院组织统一评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中小
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笔试考
试成绩。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有需要,由同级教
育行政部门提供。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2017 年 7月中旬完成) 。
面试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各市、县(市、区)应按规定公布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
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
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由
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告,以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
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 1:3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
共同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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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
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
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
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
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 号文执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各市、县(市、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由各市、
县(市、区)自行公布。
(五)考核(2017 年 7 月 20日前) 。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
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
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
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在
公告中明确。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
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
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六)体检和公示(2017年 7 月25 日前完成) 。
1.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
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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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
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
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2017 年 8 月 4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
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各市可自行组织一次复
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
开招聘系统” ,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
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2017 年 8 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 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
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
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
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
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
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
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
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有关时间节点。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