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2名。
一、招聘计划(详见怀远县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总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县教育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怀远县2013年招聘教师报名表》(签名须手写)。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以职位代码区分)。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要求
①报考师范学校舞蹈职位的,为专科及以上学历,舞蹈或相近专业毕业。报考师范学校学前教育职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
②报考省示范高中职位的,须是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
③报考特教学校美术职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且是特殊教育方向的。
④报考初中职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
⑤报考小学职位的,须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职位的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
⑥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须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为幼教或学前教育资格。
3、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135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4、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2013年8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8:00)。
5、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6、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2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③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本次招聘根据级别和学科不同进行分类,以职位代码区分。每类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被取消或按比例相应减少的职位全部用于其它职位的招聘(具体调整职位经怀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怀远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已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8月9日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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