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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精神及通江县公办中小学校、特教学校用人需求,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408名,其中:高中教师90名,初中教师100名,职教师资10名,小学教师200名,特教教师8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时间的第一天。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英语、计算机、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教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其他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7、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8、现役军人。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00至26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报考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以下简称“通江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人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只通过网络审查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不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即时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8:00时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7日上午(12:00前)持《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通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8:00至16日上午8:00时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时均要作为参考凭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考试时间除外)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留错联系电话、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开考比例
报名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教教师岗位若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4月1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jktj/zwgk/gsgg/index.jhtml)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由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教科体局共同组织。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后,3日内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对象:所有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工作)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
3、专业科目笔试地点:通江县城(具体地点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
4、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所报岗位涉及的学科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0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到通江县教科体局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时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同时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人。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考信息表》、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报考者对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于2017年4月27日(9:00至17:00)到通江县教育和科技体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
七、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7年4月20日(9:00至17:00)在通江县教科体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八、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与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一次性按同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